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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管一日要闻【19-8-22】



◆无证驾驶危害大    无视交规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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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9时50分,兰州市永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车牌号为甘HH83**检查时,驾驶人袁某无法提供驾驶证,10时00分,对车牌号为甘HJ00**检查时,驾驶人张某无法提供驾驶证,经查询得知,袁某、张某均未取得驾驶证,为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将对袁某、张某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1000元的处罚。

◆酒驾屡禁不止     查处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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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至22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北、龚家湾大队,龙泉高速公路大队,永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处酒驾醉驾5起,其中河北大队查处饮酒驾驶机动车1起;龚家湾大队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1起;龙泉高速公路大队查处饮酒驾驶机动车1起;永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饮酒驾驶机动车2起。消除了交通隐患,净化了路面交通环境。




◆民警师生互动     共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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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走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民警通过典型事故案例,结合兰州市交通安全现状,阐述了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提醒师生一定做到不酒后驾车,并组织同学们现场体验模拟酒驾、醉驾,直观了解酒后驾驶带来的危害,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号召同学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文明交通模范者,并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周围人。

落实校车企业责任    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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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宁大队、安宁区教育局先后走进宁馨、安达、远达校车企业与其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座谈,要求校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开学前全面掌握车辆基本情况并逐一建档,对校车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标示、车内行车记录仪、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杜绝在接送学生出行中超速、超员、违法停车,自觉养成遵章守法、文明驾车的良好习惯,全面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开展劝导员业务培训     提升劝导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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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古大队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平安镇交管站组织召开警保联动劝导员业务培训。民警通报了辖区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针对平安镇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事故预防、交通违法纠正劝导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了逐一讲解,同时,对劝导员进行基本交通安全手势和车辆保险业务培训,进一步要求劝导员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切实保障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

◆严把校车审验关    护航学生上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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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固大队对辖区校车安全状况、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校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以及车内必须配备的灭火器、安全锤、医药箱等进行详细查验,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确保秋季开学辖区所有校车“健康上路”。

◆交通安全知识进单位    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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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里河大队走进药品仪器监督检验站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民警详细介绍了目前辖区交通现状,以近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危害和后果,号召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

召开校车安全培训会    全面检查启封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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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上午,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教育局、运管所等部门组织召开全县2019年秋季学期校车安全工作培训会暨校车启封仪式。大队宣传民警对近期全国发生的校车交通安全案例原因及危害进行了剖析,要求各学校负责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管理制度,避免校车安全事故发生。会后,民警与校安办负责人对假期前“封存”的校车进行安全状况全面检查,在确认车辆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后“启封”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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