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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朱兴生烈士更换墓碑

4月2日上午,酒泉市肃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体干部、酒泉武警支队官兵共计100余人,为埋葬在酒泉陵园的朱兴生烈士举行了更换墓碑仪式。

近日,在“为烈士寻亲”活动中,在酒泉与江苏苏州两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媒体记者共同努力下,在酒泉陵园寻找到了朱兴生烈士的坟茔。朱兴生于1971年1月因公牺牲并安葬在酒泉陵园,墓碑上镌刻着“朱兴生同志之墓”。

经核实,朱兴生烈士1948出生,1968年在江苏省吴县参军入伍,1969年参加酒泉卫星发射基地的建设,1971年因病在解放军二十五医院病故。原吴县革委会为其家属颁发了《革命军人牺牲证明书》,原酒泉市民政局按照牺牲革命军人在酒泉陵园进行了安葬。碑文为:“5292部队、江苏人、朱兴生同志之墓”。

1982年民政部下发了《关于换发、补发<革命烈士证明书>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建国后中央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内务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烈属证(包括《革命军人牺牲证明书》、《抗美援朝军人牺牲证明书》)的均凭所持证件换发《革命烈士证明书》。”1983年5月,朱兴生烈士的弟弟朱小南将持有的《革命军人牺牲证明书》换发为《革命烈士证明书》。

肃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革命烈士安葬办法的相关规定,重新制作了烈士墓碑,题字也从“朱兴生同志之墓”变成了“朱兴生烈士之墓”,并立碑于原地。两字之间,意义不同,情怀不同。在现场,工作人员将更换墓碑的场景图片、视频发送给了朱小南,老人热泪盈眶,感谢肃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哥哥做的这一切,圆了他50年的梦。

愿朱小南老人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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