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冠疫苗购进和陈列储存,保障人民群众新冠疫苗接种安全,近日,兰州市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以:
一、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单位、接种点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扫码上传疫苗追溯信息;
二、疫苗冷链运输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储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记录干湿温度的干湿温度计是否校准);
三、疫苗账、卡、物是否相符,并有效防止疫苗流弊;
四、是否严格落实疫苗报废和销毁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冷藏保管制度;
五、是否索取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配送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批签发证明复印件、检验报告或电子文件等)。
此次专项检查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提问等方式开展进行,截至目前,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共监督检查辖区新冠疫苗接种单位8家,所检查的接种单位均能现场提供疫苗购进票据、批签发证明或检验报告、冷链交接单、在途温度记录单等详细信息,并全部新配备了专用于陈列新冠病毒疫苗的冷藏柜,未发现疫苗出入库信息不符及擅自购进新冠病毒疫苗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疫苗接种单位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榆中县新冠疫苗配送接种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将新冠疫苗接种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常态化管理,保障榆中县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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