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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检测试剂专项监督检查

为切实保障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强化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检查重点,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监督检查。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全市63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第三方物流企业按照要求全面自查整改并向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对产品合法资质、购进验收记录、仓储管理、冷链运输、质量追溯、人员培训管理和使用质量管理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合法、购销可追溯、冷链贮存和运输合规。

三、加强督导检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及省、市级医疗机构开展督查,并就《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中冷链设施设备验证、温湿度监测记录查看、在途温度审核等内容对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进行了现场培训,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管理不规范的企业,依法责令改正,引导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企业贮存运输,规范企业质量管理。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43人次,累计检查企业和单位55家次,责令整改1家。

下一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进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企业整改情况和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管理,构建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使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质量管理更加规范,确保公众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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