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经深入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定西市结合市情实际,经市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市委第128次常委会议审议,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为六个方面21条工作任务。主要包含强化源头管控、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强化重点环节管控、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基础技术支撑、推进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要求从实施严格的安全准入、严格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设专业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明确了建立健全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领导职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职责、行业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市、县两级要科学确定化工产业发展定位,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项目落地建设;严禁承接东中部高风险、高耗能、高污染、淘汰落后的产能异地落户、进园办厂,防止风险转嫁。针对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管理、油气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消地协同”督查模式以及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刑衔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的有关内容,增强了《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同时,制定了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靠实了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2月12日,全市开展化工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
《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将进一步督促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为全市高质量追赶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定西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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