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厘清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精神。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规定,定西市起草制定了《定西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定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定西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等三项责任清单,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近日,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正式印发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定西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主要明确了市委常委会及书记、市长、副书记、市委常委会各位常委的安全生产责任,党委各部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了市政府及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领导干部、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及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横到边。《定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分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职责和各成员单位职责两部分,共同职责共24项,定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48个,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根据党委相关部门职责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职能,结合近年来新产业、新业态安全监管实际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再次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纵到底。《定西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主要是结合定西市生产经营单位现状,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对生产经营单位的14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从主要负责人、党组织书记、工会主席、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段(班组)长、岗位从业人员纵到底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层面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共137项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靠实各级各类岗位安全责任。
此次出台的“三项责任清单”是定西市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各行业监管部门照单履职、照单尽责的根本遵循,是各级各监管部门推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体职工岗位安全责任的重要依据。“三项责任清单”的出台必将极大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必将极大推动各级监管部门更加精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必将极大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全员岗位安全责任,进一步织密织牢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市高质量追赶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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