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要求区县监管部门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批发、零售、网络销售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经营未经注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无证经营、不按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贮运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服务指导,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零售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意向企业做好经营产品资质审核、设施设备配备等前期工作。三是强化动态监测,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情况实施每日动态监测,强化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追溯监管。四是加大督导检查,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产品合法资质、供货方资质、购进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产品说明书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把控产品进货查验、贮存运输和销售管理关口,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居民: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有关专家的建议,抗原检测应该用在高风险、高流行率的聚集性感染的人群检测,一般人群不要随意做抗原检测。确需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应到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规范进行样本采集和抗原检测,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做好检测结果处置和废弃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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