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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深刻吸取广东清远“4.3”爆炸事故教训,4月18日至21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基础处会同定西市、临洮和陇西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铝加工(深井铸造)、有色冶金重点企业开展三级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酒钢集团东兴铝业陇西分公司、西北铝业、临洮铝业等8户企业,重点检查了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传达贯彻、工贸行业25条重点执法检查事项落实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对3户挂牌督办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进行了“双重交办、双重督办”。

  检查组指出,定西市、临洮县和陇西县应急管理部门能够迅速传达落实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部署本地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从现场检查情况看,部分企业能够积极整改历次检查指出的问题隐患,现场安全管理明显改善。

  检查组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企业抓安全生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建立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等为重点,把安全生产作为发展的原则和底线,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三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汲取广东清远“4.3”爆炸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把关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四要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照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5条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等,全面整改问题隐患,加强跟踪问效,实行落实销号和闭环管理,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检查组强调,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规范精准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迎接甘肃省十四届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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