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按照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兰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公布的7月份调查报告,兰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7%,其中,食品价格上涨8.5%,均达到了兰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
兰州市决定向全市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五区按每人每月35元、三县按每人每月30元发放;农村低保对象等按每人每月20元发放。累计为全市66231名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发放资金171.49万元,为1335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资金3.85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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