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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统计局以“加固法治课题”提升常态化统计执法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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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精神,根据市委深改组会议和局党组要求,兰州市统计局以制度化、常态化、立体化、重点化、多样化为培训目标,扎实有效的开展统计法治业务培训,确保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法治培训与分类教育“相结合”。为充分利用好课堂培训这一载体,切实提高培训实效,兰州市统计局以《意见》《办法》《规定》精神为遵循,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结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开展专题学习,从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工作入手,在培训形式上下功夫,从参加人员的基础和执法内容出发,把握培训重点的同时,多信息量、多种形式相结合,通过“试讲、挑错、修改”的方式,力求在有限的时间内灌输更多的要点,逐步形成了高效的培训机制;把握培训重点与相关统计法规教育相结合,理论讲解与案例剖析相结合,有效的提升培训内容的实用性。

——岗位需求与掌握技能“相契合”。科学合理地设计培训课程,把握重点和难点,简单的地方给予简略,重点的详细讲解,根据在前期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的情况,了解参训人员对当前必备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了解参训人员对业务培训的需求,以便能根据执法检查所需,提供更加契合的培训服务;根据各专业实际,以及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对应的培训内容,以达到培训内容与需求的动态匹配,提高匹配程度,提升培训实效。

——堂内授课与多点贯通“相配合”。在培训渠道上建立以课堂培训为中心,多点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一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现有学习渠道,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综合培训体系,前期以传统课堂式培训打好基础,后续以其他渠道培训开设“小灶”做补充提升,包括利用局外网将当期授课内容剪辑上传,供参训人员回看和收看,利用各专业的QQ群平台,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小范围互动答疑,解决在培训后实际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便巩固和提升,利用各类报表上报的数据,发现普遍性和个别性的问题,通过单独沟通和全体解答加以解决,最大程度为参训人员提供支持,真正达到培训释疑解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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