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设六章,共四十七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保护管理,第四章公共服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将保护管理贯穿始终
一是在总则中确立了保护优先的立法原则;二是在大景区管理机构的职责中规定其保护利用责任;三是在规划建设中要求有效保护大景区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风貌和生态环境;四是设置专章从档案资料管理、植被保护、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开展大型活动的环境保护等方面强化保护措施;五是设置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来防治景区环境破坏。
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的要求
根据科学合理原则的要求,考虑到黄河兰州段水位峰值变化,行洪所带来的财力、人力负担,《条例》在第十六条第三款中规定,大景区临河建设的健身步道等各类设施应当统筹考虑黄河防洪和群众需要,科学规划、管理和建设。在第十七条中规定,黄河兰州段河道水体、湿地、滩涂和河堤岸线保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兰州市航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文明有序开展活动
为保证一个文明洁净有序的观光环境,《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三十一条对在大景区范围内进行的一些活动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大型活动应当向大景区管理机构备案并做好后续清理工作;二是应当在确定的区域和时间开展文体活动;三是应当遵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四是不得进行抽打陀螺、甩响鞭、在禁犬区遛狗等影响游览观光、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并相应设置了行政处罚。
体现传承留存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大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宣传包装、优化整合大景区旅游资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发具有黄河文化、丝绸之路文化、本地民俗风情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规划设计黄河两岸城市照明景观,开发夜游黄河特色旅游项目,改善旅游服务质量,提高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来源:甘肃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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