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妇女联合会充分发挥妇女联合会组织优势和广大妇女在家庭生活及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帮扶共建、社会参与,大力建设“巾帼家美积分超市”,以“小积分”激发“大动能”,用“小超市”带动“大文明”,搭建了群众助力乡村振兴、深化社会治理、助推文明创建的崭新平台,使“超市”真正成为引领群众、凝聚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的生动课堂和坚强阵地。
凝聚合力“建”
大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妇女联合会支持,市“两办”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行乡村振兴战略“巾帼家美”积分制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局面。将“积分超市”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向上争取一部分、各级财政配套一部分、“积分超市”自筹一部分、共建单位、爱心企业捐赠一部分的方式,构建了“积分超市”建设运行长效机制,为“积分超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截止目前,累计争取各级各类资金343.25万元,建成“积分超市”392个,其中农村354个,城市社区38个。瓜州县、肃州区、肃北县已全覆盖。
健全机制“管”
坚持“党建带妇建”,注重“积分超市”建设与党委中心工作有机融合,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各“积分超市”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积分管理办法和积分兑换办法,健全分值评定机制,量化操作“打分卡”“兑换卡”和“汇总卡”。充分发挥积分设置项目“指挥棒”作用,不断拓展“积分超市”服务范围,丰富拓展积分设置项目内涵,根据实际灵活设置积分评价分值。2021年全市集中开展积分兑换活动1262场次,兑换积分35.76万分,价值378085元。肃州区金泉路社区积极探索“1+5+N”的服务模式,使群众在参与中受教育提素质,推动形成了互爱互敬、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实现了社区的“融合共治”。
突出示范“带”
在“积分超市”创建过程中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动员群众参与积分制度和兑换标准制订、货品选择等过程,用共建共享的方式增强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注重榜样引领和成果运用,及时总结提炼“积分超市”建设运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命名市级示范点36个,通过用积分量化文明行为,引导群众由“要我干”变成“我要干”,以倍增效应助推乡风文明,最大限度地发挥“积分超市”在家庭文明建设、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群众自治、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无垃圾治理、垃圾分类等工作中的“撬动”作用。
创新模式“融”
积极探索“积分超市”建设中的新途径新模式,推行“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神、共建美好家园”模式,将“最美家庭”评选、“美丽庭院”创建、垃圾分类、城市管理片长制等工作与“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妇联组织嵌入基层治理体系、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各项建设、力量加入基层治理队伍,带动妇女在共治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肃州区肃州路社区“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活动,以“积分超市”为平台,开展寻找“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美丽小区”“最美清污消土员”等各类活动,细化志愿服务项目5类15个,激励广大居民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争当文明家庭,兑出社区治理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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