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您收到一份穿越申请……想去看看2000年前的“环境保护法”吗?位于甘肃河西走廊的“悬泉置”遗址,设于汉武帝时期,它静静矗立于古丝绸之路要冲,接收从长安通往西域的所有“邮件”,也接待中西往来的商贾使臣。
在“悬泉置”一处房屋的破碎墙面上,一方墨书题记格外醒目,经考古专家拼合修复,这份2000多年前的“环境保护法”,慢慢铺展在大家面前。
该题记名曰:《四时月令诏条》,长222厘米、宽48厘米,共101行字。其中不仅凝缩了春种夏长秋收冬藏的四时节律,也深藏了古人对生命万物、自然环境的珍视珍爱。
诏条”说:对于生命万物,应皆以仁爱待之。如“谓禽兽六畜怀妊有胎者也,尽十二月常禁”,正月至十二月,都不能杀害怀胎动物,“谓蜚鸟及鸡□卵之属也,尽九月”,“谓幼少之虫,不为人害者也,尽九月”,“谓夭蜚鸟不得使长大也,尽十二月常禁”,对于禽鸟孵育新生命、雏鸟习飞、幼兽成长等,都须加以保护。
“诏条”说:获取自然资源要适当,要遵从自然规律,如“谓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尽八月。草木零落,乃得伐其当伐者”,树木生长之期,禁止伐木。八月后,树木枯萎凋零后,可适当满足对木柴的需求,“四寸乃得以取鱼,尽十一月常禁。”反对竭泽而渔,鱼身长达到约9.2厘米以上方达到捕捞标准,“谓烧山林田猎,伤害禽兽草木”,反对以焚烧山林的方式打猎,会伤害动物。
“诏条”说:依照时令生产生活,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如“谓修筑堤防,利其水道也,从正月尽夏”,春夏之际要及时修筑水利灌溉设施,以保水道畅通、农业生产。秋季,“谓得大兴土功”,生产完毕后,可以开始修筑屋室以改善房屋条件、储藏粮食等。“谓掘地深三尺以上者也,尽冬”,为顺从冬藏的时气,不要深掘土地。
“诏条”以诏书形式将四时重要事项逐条列出,已具有“律令”的性质,颁布于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的这份“环境保护法”,揭示了两千多年前古人,“敬畏自然、尊重自然”的环保智慧。
环境保护为“国之大者”,穿越2000多年,我们仍在共享“一个地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功在千秋万代!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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