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兰州市民政局及时出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从扩大救助保障范围、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等方面再加力,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守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及时发现救助需求,准确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加强摸底排查、主动发现,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适当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重病患者按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适度放宽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在家庭收入核算时扣减因病、因残、因学等必要的刚性支出,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给予一定的渐退期,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086万户2.6245万人,发放补助金11058.12万元;农村低保1.5908万户3.6474万人,发放补助金7392.67万元;城市特困人员1419户1428人,发放补助供养资金1190.0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3455户3627人,发放补助供养资金1683.48万元。
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的需求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疫情的影响,因地制宜,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其原来的生活补助基础上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城市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按照每人340元,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按照每人220元的标准发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全市累计为67475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816.504万元。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给予生活困难群众针对性帮扶。为有效解决全市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按照应救尽救、公开公正、资源统筹、制度衔接、及时高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保障,加快形成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截至6月底,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789户649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234.70万元,为1.115万户2.0447万人次发放物资827.52万元。
聚焦疫情防控,全力纾解疫情对困难群众的影响。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家庭等为重点,采取电话、微信、视频、入户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摸清救助需求底数。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截至7月25日,经排查因疫情隔离保障对象669户1148人,新纳入城乡低保9户18人,支出资金0.9146万元。实施临时救助223户475人,支出资金69.0426万元。向2333户4579名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发放方便面86箱、米面3860袋、食用油1973桶、生活用品326件、蔬菜1833箱,共计59.1739万元。向3038户4877名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发放防疫物资(口罩、酒精、消毒液等)292003件,共计27.3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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