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在我国目前已是案件高发类型,为了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我国的刑法已经出台了很详细的司法解释和量刑标准,今天,文旅君就为大家普及关于电信诈骗的法律知识,一来可以震慑犯罪,二来又为不怀好意的人敲响警钟。
一、什么是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二、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接下来,文旅君带大家看看“电信诈骗罪”的犯罪成本!!!
三、犯罪成本:它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入狱服刑,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刑期不同,最高可达无期。1、时间成本——众所周知,入狱服刑意味着多年自由要被剥夺,大把美好时光要在墙里度过。
2、生活成本——无论是有期徒刑还是管制,都会留下案底,这个案底会伴随你的一生,如影随形,在日后升学、公考、找工作等都会因为政审不合格而无法参加。
3、隐形成本——其次,墙里墙外是两个世界,刑满释放后会面临与社会的严重脱节,无法适应社会,并且还面临邻里的冷眼对待。
间接成本:影响子女的生活。
1、影响子女的前途——由于自己违法犯罪而留有案底,这会影响到子女的升学考试、部队服役、考取工作、出国留学等。在我国的社会制度中,政审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凡是与国家相关的事务,政审都是很严格的。
2、子女的自尊心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伤害。
综上,一旦因犯罪而锒铛入狱,所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都会受到严重打击。
既然法律是根据诈骗财物的数额审判,那么数额又是如何判定的呢?不要着急,文旅君为大家继续“传道授惑”。
四、怎样才算是情节严重?
关于电信诈骗的量刑问题,在我国刑法的司法解释中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说明,通俗地来讲:
1、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五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
五、量刑依据是什么?
诈骗分子在行骗的过程中,打过的每一个电话、发布的每一条短信、在网上发布的每一条诈骗信息,都要以接通、发布的数量及点击量,作为判罚依据。由此看来,我国刑法对于电信诈骗的量刑还是非常严格。不少不法分子看到这里是不是鼠躯一震?不仅如此,我国刑法中对于电信诈骗犯罪的量刑,还单列出了十条: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只要符合上述其中之一的就要从!重!处!罚!在原来犯罪惩罚的基础上,再加刑······
既然电话的接通数量、诈骗信息的发布数量和点击量,会作为量刑依据,那么有些不法分子会想:我把所有的犯罪证据全都销毁,不就没有证据了,可以从轻判决了吗?那文旅君可以告诉你:幼稚!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明确说明:警方完全可以通过通信公司查询相关记录。
六、只针对“诈骗罪”吗?
除了本罪,即“诈骗罪”外,刑法还会追究其他刑责,比如:非法使用“伪基站”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种种犯罪类型以及涉案线索的上下游、协助转移违法所得的人,法律都会追究关联罪。
七、涉案财物追缴
警方会对涉案的所有财物收缴封存,查明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被害人;无法查明而犯罪嫌疑人又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一律充公。如果诈骗分子已经将违法所得挥霍一空,是不是就不予追缴了呢?NO,NO,NO,诈骗分子把违法所得钱财花在了哪里,警方就追缴哪里,马不停蹄,一个不落。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司法解释明确说明:要加大经济上的惩罚力度,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再犯的能力。
【阿sir提醒】
根据以上的成本计算:
1、已犯罪的应尽快自首,并返还被害人财物,法律会酌轻处理;
2、有歹念的应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否则,法律无情,到时候只有在高墙内哭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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