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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民政局“十大实事”,彰显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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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民政局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坚持“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在学习中激发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生情怀,各科室通过深入调研,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主动走访困难群体需求,重点关注特殊群体难点,梳理出“我为群众办事”10件实事,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迅速落实在广大群众的迫切期望中。

一是心系老年人关切,今年建成2所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拓宽红古区社区养老途径。建成2所使用面积不低于750平方米的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提升红古区养老服务综合水平。

二是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水平,有力改善困难群体生活质量。城乡低保标准提高8%,由月人均783元提高到月人均846元,对低保户中重病、重残、老年人、未成年人(学生)有大额支出的重点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提高至600元以上,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保障标准由月人均369元、350元提高至月人均399元、378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从月人均补助1018元、480元提高到1100元、519元;护理标准根据全自理、半失能、全失能三档分别从120元、220元、320元提高至为月人均140元、280元、4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从100元、50元提高至110元、60元。

三是落实“两保一孤”综合责任保险,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加固防线。为全区1158名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134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和32名城乡孤儿购买“两保一孤”民生综合保险项目,人均保费80元。

四是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慰问活动。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进行走访,了解困难需求,对保障对象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和老党员在“七.一”前开展慰问活动。

五是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推动救助理念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发挥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作用,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定期开展动态监测,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救助,做到以“政策找人”。

六是大力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切实降低群众殡葬费用,减轻丧属负担。随着城区人口增加,殡葬设施成为城区群众迫切需求,为进一步顺应群众呼声,弥补红古区殡葬设施短板,把公墓及殡仪馆等设施的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实施,项目建成后,可解决该区广大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促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七是开展传统节日为老服务主题活动,传承中华传统文化,营造人人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在春节、端午、重阳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经济困难老人送温暖活动,为老人送去党和政府的关爱以及节日的关怀。

八是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行动,全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寻亲、安置等工作,让每一名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家归。

九是养老机构落实“每月一主题”、“每周一活动”“每天一运动”措施,丰富入住养老人精神文化生活。每月组织人员结合传统节日、纪念日及志愿服务开展一次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和需求的主题志愿服务和慰问活动;每周组织开展一次适合老年人参加的小组活动,例如“缅怀往事茶话会”等,通过人生回顾接纳自己过去与现在的不同;每日早晚组织有能力的老人参加强身健体户外活动,如广场舞、老年人健身操、手指操等。

十是开展民政服务项目便民行动,以网上办、简化办、承诺办、压缩办、预约办等措施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全省民政系统便民利民专项行动,所有民政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社会组织审批事项压缩时限、简化流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减少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办,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办。

今年“七·一”前后,兰州市红古区民政局将全面落实“十件实事”,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党的百年华诞交一份满意的民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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