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总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推向深入,按照陇南市委、市政府、陇南军分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陇发〔2020〕16号)文件精神,近日,陇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陇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陇南市交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陇文广旅发〔2021〕10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相关优待政策的通知》(陇退役军人局发〔2021〕39号),旨在进一步做实做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引导退役军人“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文件就退役军人享受优抚政策做了明确规定:陇南籍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伤残军人持本人有效证件(退伍证、伤残证、“三属”人员证明书),免费游览市内所有公园和景区;每年7月1日、8月1日、助残日(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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