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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和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细化工作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药械化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谋划,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专门听取药械化风险排查和整治措施谋划,共同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坚持突出问题抓整治、共性问题抓规范,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以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未经注册医疗器械、不合格化妆品以及处方药销售、网络销售为重点,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措施,落实领导小组、联络员机制、案件办理机制、行刑衔接、信息沟通等工作机制,务求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是坚持打建结合,以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追溯、化妆品批发企业管理为重点,印发《兰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合规销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兰州市化妆品批发经营者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印发《兰州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提升工作方案》,不断推进药械化安全管理规范提升工作。

  四是严格疫情防控,持续强化新冠疫苗、检测试剂、“甘肃方剂”协议方、医用防护口罩等疫情防控药械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四类药”监测和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结合防疫药械使用情况,及时开展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市场调研,提前介入、指导企业做好产品购进审核和药学服务、追溯等工作,确保风险防控到位。

  五是发挥监管合力,各区县局迅速响应,坚持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两不误,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并通过约谈、培训等形式,宣贯整治工作精神,督促辖区企业提升管理能力,落实主体责任。一季度,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药品零售使用单位1032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834家次,督促整改22起,立案16起,罚没款合计37.83万元,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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