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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陇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书画、摄影和文学作品征集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助力2023年全省六五环境日活动开展,突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旋律,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生态陇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书画、摄影(短视频)和文学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生态陇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书画、摄影(短视频)和文学作品艺术形式反映美丽甘肃和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显著成效,生动体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激励广大文艺爱好者创作符合当前人民群众精神需求、富有时代特征和本土特色的优秀生态文艺原创作品,进一步诠释和表达生态文明时代主题。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甘南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甘肃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三、征稿时间

2023年3月16日至5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征稿范围

面向甘肃省内书画、摄影(小视频)、文学爱好者征集,不在外省征稿。

五、征稿要求

(一)、作品主题

投稿作品要反映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美丽新甘肃,以及体现民俗风情、乡村振兴、大美甘肃等艺术形式相融合的作品。

(二)、作品规格、投稿方式

1、书法作品

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宽度不超过97),一律为竖式,不收册页、手卷、刻字、篆刻作品。作品完成后拍成高清照片上传,作品请勿装裱,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联系人 王瑞平

联系电话 18089416973

邮箱 407000898@qq.com

地址 :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地税局家属院(州公安局对面)

2、藏文书法作品

藏文吾坚体、珠匝体、丘优体、兰扎体、簇仁体、簇通体等,以四尺竖写作品、尺寸70厘米(高)×136厘米(宽)以内为宜,作品附译文。

联系人 才让扎西

联系电话 18909411628

邮箱 1615154572@qq.com

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当周街426号州委统办楼四楼421室甘南州委统战部民族科

3、绘画作品

中国画画芯尺寸不超过136cm(高)*68cm(宽)为宜;油画、水彩/水粉、版画等画宽(加外框)不超过100cm。

联系人 李培懿

联系电话 18309412940

邮箱 1198327790@qq.com

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美术系

(注:绘画作品需退稿的,请注明“需退稿”,请与联系人联系自取)

4、摄影(短视频)作品

摄影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并标明顺序;作品为JPG格式,每张作品边长须大于1000px,大小不超过2M,允许适度调整亮度,但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短视频时长限制在3分钟以内,影像清晰,色彩正常,视频格式不限,建议采用以MP4、MPG、MPEG、AVI等常见视频格式为主。

摄影作品联系人 后俊

联系电话 : 18909411972

邮箱 : 429474333@qq.com(电子版即可)

短视频作品联系人 : 杨丽云

联系电话 : 0941-8234269

投稿邮箱 : 651613272@qq.com(电子版即可)

5、文学作品

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时代感,思想性、文学性和可读性较高;体裁以诗歌、散文为主,不命题,不限题材、不限字数;用A4纸WORD文档排版,其中主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排版,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排版,正文内容用3号仿宋排版,段首缩进2个字符,页码位于页面下方居中

联系人 :禄晓凤

联系电话 :13884071779

邮箱 :953202226@qq.com(电子版即可)

统一邮编 :747000

(三)、其它要求

投稿作品需填写《稿件信息表》,将《稿件信息表》和作品电子版建一个投稿作品文件夹,对文件夹进行压缩打包并发送指定邮箱,请注明2023年六五环境日参赛作品。

六、组织评选

征集到的作品由活动承办方邀请相关专家分别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并按照不同艺术门类进行奖励。书法、藏文书法、绘画、摄影(短视频)、文学作品,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将在2023年六五环境日甘肃主会场(合作市)展览。并邀请部分获奖作者现场颁奖。所有获奖作品将统一出版作品集,择优在各大媒体平台展播。

七、注意事项

1、来稿作品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2、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均要求为2020年以来创作且此前未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发表,符合体裁要求,用藏语言等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请译成汉语投稿。

3、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有征集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非营利目的下装裱、展览、集册、制版刊发、网络宣传推广使用,不再支付报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5、投稿人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资格。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稿件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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