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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健全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体系 切实织密兜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兰州市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低收入群体社会救助帮扶体系,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基础上,精准识别、动态管控低收入群体的进出口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操作流程,积极拓展面向低收入群体的社会救助帮扶措施,切实织密兜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一、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低收入人口致贫返贫。2020年5月,兰州市民政局联合兰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兰州市医保局和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兰州市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患有慢性病的城乡困难群众、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患者;重度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城乡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人口;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纳入监测范围,定期预警排查。2021年8月,兰州市民政局联合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兰州市医保局和兰州市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兰州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低收入人口范围、信息采集和监测的方法、程序以及救助帮扶的具体措施,从制度上规范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有效降低返贫致贫风险。近期,兰州市民政局联合12部门制定了《兰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加大对支出型贫困救助力度,对低收入家庭和因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

二、层级联动,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走访摸排主动发现、群众自主申报等方式收集有致贫返贫风险的人员信息,将符合低收入人口条件的人员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一是主动与人社、医保、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接,通过信息比对,筛查出有致贫返贫风险的人员信息反馈至乡镇(街道)予以核实。二是宣传引导困难群众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登记办理,或者通过甘肃省社会救助平台网上自助申请或委托村(社区)干部代为办理。三是县区民政局收集各类群众信访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将有潜在致贫返贫风险的人员信息反馈乡镇(街道)核实;乡镇(街道)收集近年来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人员的信息、申请救助而未批准的人员信息。四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走访未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家庭、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面对面了解其基本生活、住房、医疗、就学等方面的情况,将符合低收入人口条件的录入低收入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测。截至3月底,全市共有低保边缘家庭3737户9858人,其中农村2211户6456人,城市1526户3402人。

三、依托平台,科学精准开展动态监测预警

以全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以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系统为基础,拓展应用功能,形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城乡统筹、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动态管理的目标,及时共享比对民政、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数据,定期开展监测预警。对低收入人口中已经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或其他专项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切实做到主动发现、主动调查、主动施救,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2022年累计预警信息18973条,经过入户核查,其中符合低保349人,纳入特困26人,纳入低保边缘家庭36户,给予临时救助293人。每个采暖季为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每户发放700元取暖补贴。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累计为低保边缘家庭46617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11.47万元。

四、全力施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统筹各项救助政策,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有针对性地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综合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及慈善救助。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兜住基本生活底线;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一是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兰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保障体系,建立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临时基本生活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划分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几个救助层次,会同相关部门对低收入人口运用不同的救助政策实施兜底保障,形成多元化综合救助格局。截至3月底,全市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0496万户6.1028万人,发放救助资金9021.87万元;特困救助供养对象4869户5033人,发放救助资金1462.06万元。二是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因病、因残、因学等大额刚性支出家庭开展入户核查,切实掌握边缘困难家庭实际困难和需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服务,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截至3月底,全市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单人户”施保2568人,其中农村1814人,城市754人。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补短兜底作用。健全完善“急难型”“支出型”救助方式,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及时化解困难群众遭遇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截至3月底,实施临时救助2295户504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179.39万元,为4465户7323人次发放物资209.81万元。有效解决了因病、因学、因残等刚性支出较大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问题,切实兜牢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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