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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政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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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决策部署,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兰州市民政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立足本职岗位,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优化全市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切实把特殊未成年人的各项保障政策落到实处,给他们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儿童福利政策保障篇

工作举措1:按时足额发放儿童保障金

督导各区县民政局,在每月10号之前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截至目前兰州市共为1267人次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47.32万元,共为5306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390.74万元,有效保障了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工作举措2: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儿童承诺告知办”

对于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市内家庭,全面采用“承诺告知办”办理,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承诺书》代替证明材料,采取“个人申请承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的程序开展资格认定,申请人填报承诺书后,由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通过实地入户、邻里探访、部门查验等方式对事实情况进行查验后办理,减少办理成本,加快办理进度,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30余例。

工作举措3:持续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

及时排摸全市孤儿就学情况,对符合助学项目的孤弃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季度2500元标准足额发放助学金,助力儿童安心就学,目前已为101个孤儿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共计26万元;并对全市有诊疗、康复、体检需求的孤弃儿童,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解决孤儿家庭就医的后顾之忧。

政府购买项目服务篇

工作举措1:积极开展兰州市“儿童收养试点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的规定和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工作要求,兰州市民政局在全市开展收养评估试点工作,全力引导帮助各区县规范开展收养评估工作,有效积累收养评估实践经验,科学完善收养评估制度流程,提升区县收养登记办依法行政能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工作举措2:持续开展“特殊儿童督查复核”项目

通过对2282名农村留守儿童、221名社会散居孤儿、93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和111名儿童督导员、1081名儿童主任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复核,对保障儿童进行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全面了解掌握每位保障儿童生存现状,督促区县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费、落实儿童家庭主体监护责任、控辍保学及帮扶政策,规范开展“福彩圆梦助学金”“明天计划”等项目;督促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儿童工作技能培训,提升儿童工作队伍的整体服务能力,发挥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在未保政策宣讲工作中“主力军”作用。

工作举措3:建设儿童关爱保护宣传阵地

对全市111个乡镇(街道)、1081个村(社区),全覆盖式制作安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固定宣传展板,建设儿童关爱保护宣传阵地,重点宣传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法规、安全防护、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内容,并每年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节日,借助媒体平台,不断加强正面引导,通过电台、电视台、融媒体、短信播送等方式,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行动的声音不断扩大、视线不断延伸,主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反家庭暴力法》纳入民政部门政策法规宣传内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专项主题活动开展篇

工作举措1:开展政策宣讲进社区(村)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自2020年7月起,兰州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安排,同步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社区(村)”活动,同时按照《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儿童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中“分层级、全覆盖”的原则,每年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通过保障政策、监护能力、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宣讲培训,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社区(村)委员会落实了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切实维护了儿童基本权益。目前已开展政策宣讲活动1758场,全市社区(村)宣讲覆盖面达到了100%,参与宣讲活动人数3.6万余人次。

工作举措2:开展《未保法》大型室外主题宣传活动

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前夕,兰州市民政局在兰州市民广场组织开展了兰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邀请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团市委、兰州市妇女联合会、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10余个单位参加,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发放纪念品、开展安全救护应急演练、心理咨询、残疾康复器具展示、文艺演出等方式,围绕《未保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对来往市民朋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升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活动现场共有600余名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并在“今日头条”“环球每日时讯”“央媒看甘肃”“甘肃文旅”等十余家媒体上得到了广泛宣传和转载。

工作举措3:开展“未保法”宣传月主题活动

2021年6月,兰州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保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主题活动等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泛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升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本次活动共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14场次,服务1429人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彩页共计2万余份;邀请专家授课讲座宣传150余场,宣讲受众4000人次;开展《未保法》专题培训,受众共计559人次;开展了“童心向党·致敬卫国戍边英雄”“劳动最光荣”和“我们的节日·端午”、“少先队员入队仪式”、“红色教育观影活动”、“亲爱的党,我想对您说”“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等主题活动2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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