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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政局继续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惠民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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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而增加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压力和家庭经负担,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兰州市民政局牢牢聚焦202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组织实施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统一为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最大限度的保障老年人权益,凸显政府兜底保障作用。此举不仅有利于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更是一项涉及老年人幸福的社会重大民生工程。

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保险

针对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风险较高,治疗费用支付压力给老年人及家庭带来经济负担等问题,兰州市民政局建立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由政府补贴群众,保险公司承保,对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3年,通过不记名的方式统一投保,老年人无需自己购买,凡因意外导致伤害的,老人可先行到医院治疗,治疗完成后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指定网点申请理赔。

保险期间发生意外可获得赔付

保险期间老年人发生意外导致身故的最高可赔付3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伤残按评残等级最高可赔付3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最高赔付1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补助每天给付50元,累计最高赔付180天9000元;意外伤害紧急救援救护车呼叫补助每次最高赔付500元;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补助最高赔付1000元;食物中毒身故最高赔付40000元;80岁以上交通意外身故最高赔付40000元;特殊困难老年人因意外需照护(非医疗)每次赔付3000元。

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2021年,结合全市老年人实际需求,优化了理赔方案,将无第三方责任方的交通意外伤害、传染病导致伤害、特殊困难老年人因意外导致失能产生照护等纳入保障范围,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有效提升。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公交广告视频、电梯轿厢视频上集中播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公益宣传片,印制宣传海报及宣传册在街道和社区进行宣传,力争使这一惠民政策让更多的老年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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