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兰州市民政局通过优化社会救助办理程序、扩大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和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织密织牢社会安全网,进一步发挥了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得到全面、有效保障。
一、优化简化工作程序,排查困难群众实际需求
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络和电话申请社会救助,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减少人群聚集和感染风险。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及时转办(介)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指导县区通过电视、网站、微信群以及在乡镇(街道)办事大厅和村、社区张贴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工作热线,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当月审批、当月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和临时救助金。对已经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家庭,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增强低保对象抵御风险经济能力。截至目前,经排查因疫情隔离保障对象1065户1764人,因受疫情影响收入明显下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新纳入城乡低保9户18人,支出资金0.9146万元。
二、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的需求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以及疫情的影响,因地制宜,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其原来的生活补助基础上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城市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按照每人340元,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按照每人220元的标准发放。截至目前,共为67475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816.504万元,其中低保对象62407人,发放资金1987.044万元,特困救助供养对象5068人,发放资金255.45万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三、聚焦疫情防控,全力纾解疫情对困难群众的影响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对急难救助对象,采取先行救助、后置审批。对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等困难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以及其他生活困难的确诊患者及其家庭,由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因疫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帮扶。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中高风险区乡镇(街道)“小额救助”审批权限由800元提高至1000元,临时救助备用金由每个户籍人口的2元提高到3元拨付。截至目前,实施临时救助223户475人,支出资金69.0426万元。向2333户4579人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发放方便面86箱、米面3860袋、食用油1973桶、生活用品326件、蔬菜1833箱,共计59.1739万元。向3038户4877人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发放防疫物资(口罩、酒精、消毒液等)292003件,共计27.3504万元。
四、靠实监护责任,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家庭等为重点,采取电话、微信、视频、入户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疫情风险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摸清救助需求底数。密切关注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照料责任和定期走访探视制度,严密监控疫情形势及其带来的影响,及时掌握分散供养对象身体、生活状况和遇到的各类问题,指导照料服务人员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采取视频走访慰问、生活物资配送、环境卫生清理、帮助防疫消杀等方式,提供悉心到位的照料服务。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果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