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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公安英烈 铸就忠诚警魂

    4月3日,兰州公安齐聚公安英烈墙前,隆重举行“缅怀公安英烈 铸就忠诚警魂”主题活动,深切缅怀他们的不朽功绩,追思他们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无私奉献、忠诚为民的崇高革命精神。

    兰州市公安局因公牺牲民警中,涌现出了刘晓东、李钢等英模先烈。他们是兰州公安的光荣和骄傲,是兰州公安民警、辅警、公安现役官兵的榜样和楷模!他们是打击违法犯罪时,冲锋在前的战士;他们是命悬一线危难时,舍身护民的勇士;他们是忘我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的人民卫士。他们用热血铸就平安,用生命践行誓言,他们是和平年代里的英雄,谱写了一曲曲壮丽的英雄赞歌。他们永远值得我们敬仰!向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致敬!

魏万林(烈士)

    魏万林,男,汉族,1948年2月出生,1970年1月参加工作,生前系永登县公安局红城派出所民警。

    1984年2月17日晚七时许,犯罪嫌疑人郑士建因婚姻问题手提黑色手提包来到陈学琴家。陈母即到派出所报告,正在红城影剧院维持秩序的魏万林同志接报后,立即赶到陈家。先对郑士建电击陈学琴的事件进行询问,郑承认电击陈学琴事实后,魏万林同志对郑讲解宣传有关法律,教育郑要正确处理婚姻纠纷期间,郑士建趁他人不备之机,用电雷管引爆了暗藏在提包内的炸药。魏万林同志壮烈牺牲。

魏野(烈士)

    魏野,男,汉族,甘肃皋兰人,中专文化程度,1989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兰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警犬训导员、技术员。

    魏野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从事警犬训导工作,他在工作环境艰苦、训练器材缺乏,生活条件差的情况下,热爱本职工作,以队为家,以苦为荣,克服种种困难,一心扑在警犬的训练护养工作上。他利用警犬成功破获了多起有影响的特、重大刑事案件,先后多次受到表彰奖励。1990年4月荣立个人三等功,1992年8月荣立个人二等功,1993年1月13日,他在携犬参与围捕一名身携爆炸物企图爆炸杀人的案件中,光荣牺牲。后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

王集珠(烈士)

    王集珠,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甘肃民勤人,中专文化程度,共青团员,1987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兰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警犬训导员、技术员。

    1993年1月13日,王集珠同志在携犬参与围捕一名身携爆炸物企图爆炸杀人的案件中,光荣牺牲。后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王集珠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热爱公安事业,刻苦钻研公安业务和警犬技术,勤奋好学,吃苦耐劳,具有连续作战的作风,在侦破案件中成绩突出。特别是使用警犬查私缉毒、搜爆和参与追捕持枪暴力案犯等特重大刑事案件中,英勇善战,先后多次受到公安部警犬基地、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嘉奖和表彰。

刘晓东(烈士,一级英模)

    刘晓东,男,汉族,1956年2月出生,陕西省延长县人,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74年5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兰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督警衔。

    1995年12月18日晚9时许,在兰州市滨河路附近,两名持枪歹徒劫持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并开枪打死出租车司机正欲逃走,恰逢刘晓东驾驶吉普车路过。刘晓东看到夏利出租车旁倒着一人,便停车下来察看、救助倒卧者,发现此人被枪杀。此时出租车己向黄河大桥方向冲去,出于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刘晓东预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不顾一切驾车迅速追赶,追至滨河路箭道巷北口时,迫使出租车停了下来,就在刘晓东拔出手枪下车察看时,穷凶极恶的歹徒突然从车内用冲锋枪扫射,刘晓东胸部连中11弹,壮烈牺牲。同年12月25日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12月28日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刘晓东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热爱本职,钻研业务,秉公执法,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受嘉奖2次。

窦勇(烈士、二级英模)

    窦勇,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甘肃武山人,中共党员, 1986年10月入伍,1999年9月转业至兰州市公安局,生前系兰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作训科主任科员,二级警督警衔。

    2010年3月9日20时许,兰州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组织特警、刑警在兰州市南滨河路198号处置1起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件。窦勇同志积极勇敢,冲锋在前,在抓捕持枪犯罪嫌疑人时,突遭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伤,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年仅40岁,后被省政府批准为烈士,公安部追授为二级英模。窦勇同志从事公安工作以来,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先后在侦破“3·04”盗枪抢劫杀人案、“5·15”爆炸案、“6·28”持刀杀人案和处置“11.17”重大群体性事件、奥运安保、甘南藏区维稳等数百起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5次、嘉奖4次。

李钢(二级英模)

    李钢,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甘肃陇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6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兰州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反盗车大队一级警员,二级警督警衔。

    2016年11月30日凌晨1时许,李钢同志在缉捕盗车犯罪嫌疑人时,面对丧心病狂的冲卡歹徒,临危不惧,奋力阻截,致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凌晨4时06分英勇牺牲,年仅48岁。李钢同志生前先后参与侦破部督周晓丹等人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省督“2.17”团伙系列盗车案等大要案,破获各类案件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7人,追回被盗抢车辆300余辆,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3次,被评为全市公安系统先进个人1次。2016年12月,公安部追授李钢同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16年1月19日,兰州市委追认李钢同志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11月13日,甘肃省委追授李钢同志为“甘肃省优秀共产党员”。

谢江涛

    2018年11月15日13时50分,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临夏路派出所民警谢江涛在工作期间突发心梗,于当日18时抢救无效去世,年仅33岁。谢江涛,男,汉族,生于1985年7月,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河南省周口市人,2010年4月参加工作,生前系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临夏路派出所四级警长。

    谢江涛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获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先进个人,2015至2017年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荣获嘉奖一次。

牛文军

    汉族,1967年8月23日出生在甘肃省兰州市。1990年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1990年9月至1995年11月在兰州市公安局防暴支队工作;1995年11月至今先后在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法制科、秘书科、小西湖派出所工作。

    牛文军生前为兰州交通治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科员,三级警督。2013年,牛文军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

    从警23年来,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干什么工作、不论有多大因难,牛文军都能认真负责、踏实工作,高标准完成。

    牛文军为人特别低调,在荣誉面前从不争抢;他对工作特别负责,每接手一个案子都能自始至终认真完成;他对自身要求特别严格,从来没有发生过损害群众利益和违反警察纪律的情况发生,从他的身上充分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怀和人民警察的英雄本色。

    2013年11月27日凌晨3时40分,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民警牛文军在工作中不幸去世,时年46岁。令人感动、敬佩的是,他在去世之前还忍受着病痛坚持完成出警任务。

林建波 

    林建波生于1969年,汉族,山东烟台人,1987年10月参军入伍,在部队表现优秀,两年后就被部队培养成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2000年9月,林建波转业到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林建波爱岗敬业,工作作风严谨,自身素质过硬,多次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表彰和奖励。

    从事交警工作十多年以来,林建波严格执法,树立起了一位交通民警应有的良好形象,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2011年4月2日,兰州殉职交警林建波追悼会在兰州华林山举行,近千警察向战友敬礼“道别”。2011年3月29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宁大队民警林建波在勘察事故现场时,一辆失控的重型半挂车突然冲入事故现场,将他撞倒当场牺牲,年仅4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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